Teacher Rules

甘心樂意地服事孩子,盡心盡力,服務社區,榮神益人。

教師守則

1. 老師必須準時上,下課。中文班上課時間為1:30-3:30PM, 課後班為3:30-4:30PM,老師提前至少十分鐘到校影印或做課前準備及打卡。
2. 告知學生並書面通知家長上課規則、學習計劃和學生成績考核方式。安排期中、期末考試時間及試題,每學期末發給成績通知單。
3. 老師必須按指定日期交教學大綱及教學計劃, 每次到校前充分做好備課,教課, 出題等準備工作,認真輔導學生和批改作業。
4. 老師若有要事需要請假,必須於兩星期前通知校長,以便安排代課。唯每學期不得請假超過一次。病假亦應盡早通知校長,為確保請假的老師與代課老師之間的溝通與教材交接的責任區分無誤,同時也讓校方能適時掌握教師請假訊息, 中文學校的政策是要老師主動尋找代課老師。校方每學期都備有幾位可代課的老師電話聯絡單, 提供老師參考。
5. 每學期的教職員會議,所有老師必須出席。缺席者須事先向校長告假,並負責查詢會容。
6. 維持教室整潔,維護學生安全,指導學生遵守校規。
7. 禁止學生塗寫桌面或牆壁, 或用任何非白板筆之色筆塗寫白板。
8. 遵照教會教室使用原則,下課後須把白板擦乾淨,並督促學生將桌椅收拾乾淨並按圖歸回原位, 地上垃圾撿乾淨,全數丟到垃圾桶,並將垃圾拿出教室外。
9. 教科書和教具屬學校所有,用後交還學校統一保管。
10.上課時有任何特殊或緊急狀況發生,要保持冷靜並立刻報告辦公室值日人員。

助教守則:

1.協助老師維持課堂紀律。
2.協助老師輔導學生課堂活動。
3. 协助老師修改作業。